廟崗司法所采取“三落實一聯動” 措施加強人民調解工作
發布時間:2017-10-26 13:35:05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2154
為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廟崗司法所積極采取“三落實一聯動”措施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力求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使人民調解工作健康有序,社會和諧穩定。
一、組織落實。成立了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小組,通過選拔推薦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員,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員隊伍,完善調解網絡。
二、制度落實。結合實際完善學習培訓制度,明確每月組織鄉、村(居)調解員集中學習一次,不定期對調解員正在調解的民事糾紛進行案例講解、培訓。
三、責任落實。明確人民調解工作事關穩定大局,必須各單位一把手負全責,調委會主任具體抓,如因工作不利造成民轉刑或集體訪越級訪發生的,追究一把手責任。
四、部門聯動。將司法所與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調解相結合,形成聯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有效化解各類糾紛。(廟崗司法所 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