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檢察: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 預防職務犯罪
發布時間:2017-10-27 19:40:04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1742
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建設,今年以來,巢湖市檢察院與環保、國土等部門強化溝通聯系與協作配合,打造懲防合力,為進一步探索預防職務犯罪新機制,加強環保、國土環境資源系統反腐倡廉建設,近日,巢湖檢察院與市環保局、國土環境資源局經過共同協商,決定聯合建立預防職務犯罪協作機制,加大了從源頭上預防治理腐敗的力度,有效營造了廉潔的工作環境。
一是建立預防工作機制。成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指導委員會,對環保、國土局部門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指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年適時召開一次預防工作聯席會議,加強情況通報和信息交流。通過加強協調溝通,掌握職務犯罪的動態情況,研究解決協作配合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相關的預防工作,探索總結、推廣有價值的預防經驗和做法。建立聯絡員制度,具體負責預防職務犯罪的日常工作、落實聯席會議作出的相關決議、安排。
二是確定工作目標。開展經常性預防職務犯罪宣傳和警示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責任意識、廉政意識和法制意識,促進公職人員依法廉潔履職。建立監管、發現和堵塞漏洞、完善監督制約機制,落實防范措施,有效遏制和減少環保、國土系統行政機關及其直屬派出機構、重點部門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的發生,努力營造“廉潔高效、行為規范、法治有序、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推動環保、國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三是明確工作職責。共同加強預防宣傳,檢察機關積極配合環保、國土部門的工作需要,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教育活動,適時和兩部門聯合舉辦法制講座,以案釋法;根據一定時期內環保、國土資源系統職務犯罪的發案情況、特點,從發現體制、機制、制度以及管理上的漏洞入手,共同研究預防對策;共同督促檢查環保、國土局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共同宣傳和推廣預防職務犯罪的工作經驗;共同開展環保、國土系統其他反腐敗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四是建立案件線索移送、協作查處和情況反饋制度。按照協作規定加強在查辦涉及環保、國土局人員職務犯罪案件中的聯系配合,并做好有關線索的移送處置案件通報和辦案配合工作。環保、國土部門對在接收舉報、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線索,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檢察院。檢察機關及時審查處理,并反饋查處結果。
通過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新機制的建立,將為環保、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保障。(張忠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