烔煬鎮“四辦”為便民服務保駕護航
發布時間:2017-10-27 19:23:51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1888
一是構建三級服務體系,確定“誰代辦”。由自然村村民小組組長兼任聯絡員,負責受理群眾所需辦理事宜并對材料進行初審;村級挑選優秀的年輕黨員干部或村官擔當代理員;鎮級成立為民服務全程代理中心,具體受理各村(居)為民服務代理點送來的辦理事項材料,并負責將辦結情況由代理點及時反饋給村民。目前已形成鎮級便民服務中心、村級代理點、組級聯絡員的全程代理三級服務體系。
二是規范服務流程,明確“怎樣辦”。以“代理”為核心,分“環節”規范辦理程序,并以流程圖的形式上墻公布,細化崗位責職。在受理環節,實行首問責任制,首問責任人負責登記、記錄群眾申辦的事項,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與是否屬于代理服務范圍進行界定。在告知環節,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對缺少材料的,發放對應業務辦理明白紙,補齊后立即辦理。在承辦環節,實行限時辦結制,對申辦人手續齊全,可當場辦理的申請事項,即受即辦;對需要審批或其它不能當場辦結的事項,由受理人向申辦人出具承諾書,在承諾時限內辦結。
三是拓展服務功能,做到“主動辦”。針對殘疾人、孤寡老人等不方便出門辦事的群體,組級聯絡員定期上門,主動服務。為擴大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工作的影響力,組級代理人員走村串戶,發放為民服務代理卡,張貼代理服務承諾書,并以公開信的方式將代理事項、辦事程序、辦理時限、服務熱線等內容告知村民。
四是強化培訓考核,保障“優質辦”。一方面搭建代理員培訓平臺,培訓內容不僅包括代理事項、辦事程序、政策法規等業務知識,還包括溝通技巧、服務態度等內容,增強代理人員的服務意識和業務素質;另一方面建立監督考核與激勵機制,設立監督電話和意見箱,接受群眾監督投訴,嚴格規范全程代理考評考核獎懲機制,將其作為村(居)干部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目前基本實現零投訴目標。(汪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