壩鎮順利完成優撫對象待遇提標工作
發布時間:2017-10-26 11:46:39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1512
近期根據巢湖市民政局文件規定,從2015年10月1日起調整部分優撫對象及相關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壩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及早安排部署民政辦同志努力做好此次提標工作。
此次提標其中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參戰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在鄉復員軍人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伍老兵生活補助標準由每月15元/年/月標準提高到20元/年/月;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后被平反人員子女)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都按一定的比例增加。
據統計,此次我鎮共有175名優撫對象補助標準得到提高,2016年上半年度補助金合計455407.5元。鎮民政辦同志也已將上半年度優撫對象生活補助資金花名冊上報市民政局,會在春節前通過“一卡通”打卡發放到位。(壩鎮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