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公安局出臺黨建工作進籠子約談問責辦法
發布時間:2017-10-27 19:29:55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1882
為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巢湖市公安局黨建工作,全面提升巢湖公安工作水平,市公安局黨委出臺黨建工作進籠子約談問責辦法。
市公安局依據《巢湖市公安局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考評評分細則》,每季度對各黨(總)支部進行考評,考評結果作為各黨(總)支部進籠子約談問責的直接依據。黨建工作進籠子約談問責每季度開展1次,主要依據各黨(總)支部黨建工作考評成績。按照市局績效考核劃分的序列,對每序列考核排名倒數第一,視為進籠子進行約談1次。被約談問責一次的各黨(總)支部,在年度黨建績效考評總評中扣分。
問責直接影響評先評優,先進基層黨組織活動評選,依據年度黨建績效考評成績確定;先進黨員個人評先評優,按年度黨建績效考評成績從高到低遞減。
問責直接對責任人打板子,對每序列每季度黨建工作進籠子的黨支(總)部,由分管黨建工作的局領導對分管黨建工作的所隊領導進行約談,政治處、紀委派員參加。對累計2次約談分管黨建工作的所隊領導,自第2次起一并約談該支部書記。一年中,累計3次進籠子被約談的,給予誡勉談話,分管黨建工作的所隊領導予以免職;兩年內累計6次進籠子被約談的,正職支部書記報請市委予以組織調整。
問責層層傳導壓力,該局黨委授權各黨(總)支部對未完成黨建工作目標任務的黨員進行約談,記錄在案,并報政治處備案。一年內被約談3次的黨員,市局黨委予以組織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