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管干部辦理因私出國(境)工作流程
發布時間:2018-12-14 11:27:18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18039
一、基本流程
(一)初次出國(境)
1.提交申請材料
j市管干部向市委組織部提出書面申請(附件1);
k市管干部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出具請示文件(附件2)一份,請示文件內容必須寫明前往的國家或地區、出國(境)的時間和期限、事由、費用自理情況、單位黨委(黨組)意見等,文件必須有簽發人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有主管部門的還需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l市管干部本人填寫《因私出國(境)人員備案表》(附件3)。
m由申請出國(境)的市管干部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攜帶填好的《因私出國(境)人員備案表》、個人申請、單位請示文件,到市委組織部干部科進行審查。
2.市委組織部審批備案。
市委組織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有關規定,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備案,審批通過后出具《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并收回《因私出國(境)人員備案表》。
3.辦理出國(境)手續。
申請出國(境)的市管干部攜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市委組織部出具的《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辦理相關手續。
4.護照(通行證)備案登記。
護照(通行證)申領成功后,需要在市委組織部干部科進行備案登記。
(二)再次出國(境)
參照初次出國(境)相關規定,攜帶《因私出國(境)人員備案表》、個人申請、單位請示文件,到市委組織部干部科進行審查。
市委組織部審查通過后,在市委組織部領取統一保管的出國(境)證件,來往港澳臺的,組織部出具同意《申辦出往來通行證及簽注》的函。
二、相關表格填寫說明
因私出國(境)人員備案表》中個人基本信息、“申請理由”、“出訪國家(地區)”、“出訪時間”、“家庭主要成員情況”由本人自行填寫;“政治表現”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所在單位審查意見”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并蓋所在單位印章;“主管部門審查意見”由上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并蓋單位黨委(黨組)印章,無主管部門的無需填寫;“紀檢部門審查意見”由申請人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志攜帶介紹信到市紀委監委進行審查,同意后蓋章;申請出國(境)的市管干部系所在單位黨政正職的,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負責同意在“市領導意見”欄簽字同意;其他市管干部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負責人在“市領導意見”欄簽字同意;“備案機關意見”由市委組織部負責填寫。
三、護照(通行證)管理
護照(通行證)由市委組織部進行保管,市管干部因私出國(境)返回后,應在7天內,將其所持因私護照(通行證)交市委組織部統一保管。
四、注意事項
1、因私出國政審是一項嚴肅細致的工作,申報、審批單位均要認真負責,嚴格按照中辦發[1999]23號、公通字[2003]13號、皖公通[2003]26號等文件的規定,對領導干部如因出國(境)探親、旅游和辦理其他私事等原因需辦理因私出國(境)的,須從嚴掌握,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并要給審批單位留有一周審核時間。不屬于上述范圍的,一律不得辦理因私出國(境)手續。
2、領導干部因公出國不能按因私出國辦理,對確因對外交往、招商引資等工作需要辦理因私出國(境)手續的,必須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批準,否則,一律不予審批。
3、市管干部因私出國(境)審批手續應由出國(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辦理,個人辦理概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