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麓鎮“四項措施”試點“公調對接”破解社會管理難題
發布時間:2017-10-26 11:46:39 來源: 閱讀次數:1217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積極組建公調對接中心,成立以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主任、鎮綜治委、派出所、司法所任成員的公調領導組,并選派2名熟知國家政策、相關法律法規,擅長做群眾工作的專職調解員駐所調解,鎮政府先期已投入1.5萬元進行了人員培訓、調解室軟、硬件建設。
二、規范流程、嚴格依法調處。確定公調對接中心調處的矛盾調處范圍,包括勞資、鄰里、婚姻家庭及征地拆遷引發的糾紛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矛盾。嚴格依照接警、甄別、移交、移送、委托、受理、調解程序規范程序,嚴格依法調處。
三、通力合作,加強聯合調處。鎮公調對接中心行政事務由派出所負責,綜治委、司法所密切合作,規范調解工作流程,嚴格按照協作、依法和聯合調處原則,最大限度地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切實做到領導到位、排查到位、調處到位、防控到位和宣傳教育到位,做到以小公調對接推動大社會管理。
四、建章立制,嚴格考核機制。建立健全工作例會、信息反饋、工作臺賬、責任追究制度和公調對接工作考核機制,對工作成交顯著的調解人員予以表彰、獎勵;對調處工作不及時、方法不得當,致使矛盾糾紛糾紛激化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人員,由鎮黨委、政府、綜治委按規定予以處罰。(黃麓鎮陳昌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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