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三項舉措”強化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監管力度
發布時間:2016-05-19 00:00:00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6009
巢湖市高度重視提升農村基層黨建與服務經費保障民生工程,為推進村級基本經費運轉規范工程順利實施,通過明確經費用途、規范各級權責、開展聯合督查等舉措,強化經費監管力度,確保運轉經費實實在在用于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
一是明確經費用途。村級組織基本運轉經費主要用于村級組織辦公和服務群眾等必要日常支出,其中用于服務群眾支出不得低于基本運轉經費的50%;不得用于村干部報酬待遇支出,嚴禁用于公款接待。
二是規范職責權限。村級組織基本運轉經費由市財政局負責納入市財政預算,分期撥付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實行“村賬鄉管、分村建賬、專戶核算、專款專用”,嚴格審核村級報銷的支出票據,審核無誤后方可報銷入賬。
三是強化監督管理。各村(農村社區)要定期公開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使用情況,把財務公開作為村務公開的重點內容。市委組織部和市財政局將不定期對專項經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督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的行為,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市委組織部 陳無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