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行公開制度
發布時間:2012-12-27 00:00:00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5329
第一條 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組織決議、決定及執行情況;
(二)黨的思想建設情況;
(三)黨的組織管理情況;
(四)領導班子建設情況;
(五)干部選任和管理情況;
(六)聯系和服務黨員、群眾情況;
(七)黨同廉政建設情況;
(八)其他應公開的事項。
第二條 公開的形式
(一)適宜在黨內公開的,通過召開黨內有關會議、印發文件、簡報、公開欄等形式公開;
(二)適宜對社會公開的,通過黨務公開欄、網站、手機短信等形式進行公開;
第三條 公開的程序
(一)提出內容。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公開目錄提出擬公開的內容及形式,相關科室提供資料;
(二)審核把關。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的需要公開的事項及相關資料;
(三)實施公開。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審核通過的公開事項、形式及相關資料按先黨內后黨外的順序依次向社會公開;
(四)意見的收集和處理。通過設立意見箱、開通電話等形式,收集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及時整改并將結果即時反饋;
(五)立卷和歸檔。對黨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資料進行分類立卷歸檔,公開欄公開的資料要通過影像存檔,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以各黨員、群眾進行監督和查詢。
第四條 公開的時限
(一)對黨的有關政策規定,黨組織的機構設置、議事規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具有長期性、固定性的內容應長期公開;
(二)對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的常規性工作應定期公開,原則上每季度公開一次;
(三)對動態性、階段性、臨時性、緊急性的工作應即時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