烔煬鎮:農村黨員議事會激發基層民主活力
發布時間:2017-10-26 11:46:39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1101
為進一步推進村級民主政治建設,充分調動農村黨員參與黨內事務和村級事務管理的積極性,巢湖市烔煬鎮結合實際,以實施“農村黨員議事會”制度為載體,不斷提高村級事務的管理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促進了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實現了黨組織建設與美好鄉村建設“同頻共振”。
選好“代言人”,明確職責提能力。一是嚴格條件推選代表。議事會代表必須由黨員推薦經黨員大會選舉產生。堅持把“思想政治素質好、議事協調能力強、群眾威信高、熱心美好鄉村建設”的黨員選入黨員議事會。二是明確職責開展工作。議事會的主要職責是:廣泛聽取黨員、群眾的意見建議,反映黨員、群眾的意愿和要求;定期討論村級重大事務,研究商議村級發展規劃和發展思路;對村兩委的工作進行民主評議和民主監督,并提出工作建議。
架起“連心橋”,干群齊心保實效。通過黨員代表議事會這個載體,有利于發揮黨員在為群眾解難、為黨組織分憂等方面的作用,改善干群關系,提高村干部在村民中的公信力。“黨員議事會”議事范圍一般是村級重大財務支出、工程項目建設等重大事項,以及村黨組織認為有必要提交議事會討論的其他重要問題。黨員議事會議形成的意見建議,交由村黨組織審定后辦理,并組織督促落實,落實情況及時向黨員議事會反饋。黨員議事會上聯黨支部,下聯黨員群眾,拓展了普通黨員表達意愿、參與黨內事務的渠道,大大提高了村務公開范圍,成為促進農村基層組織民主建設的有效載體。
爭當“主人翁”,暢達民意促和諧。一是規范程序提效率。進一步規范黨員議事會制度,村級重大事項的決策,堅持“先黨內后黨外,先黨員后群眾”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調動和提升了黨員建設美好鄉村的積極性。二是廣開言路促和諧。通過黨員議事會這個平臺,暢通民情民意反映的渠道,積極引導農村黨員參與村(社區)事務管理,最大限度地把廣大黨員、群眾的意見、建議集中起來,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促進發展、維護穩定、服務群眾的模范先鋒作用,實現了黨員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監督,實現了集民智、匯民意、解民憂、聚民心,促進了美好鄉村、和諧家園的建設。(烔煬鎮 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