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四個結合”實施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為領導干部做“保健”[圖]
發布時間:2017-10-26 13:44:56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1994
為充分發揮干部監督工作的預警作用,近年來,巢湖市認真組織實施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教育,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出問題、犯錯誤,為干部成長做好“保健”。
一是與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相結合。要求領導干部辦理個人重大事項,須提前7天向組織紀檢部門作出報告。需要報告的事項主要包括六方面。一是本人和家庭成員營建、買賣和參加集資建房的情況;二是本人和家庭成員出國(境)情況(含赴國外讀書);三是本人和家庭成員買賣汽車、親友贈送車輛情況;四是本人和家庭成員婚喪喜慶事宜操辦情況;五是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調動情況;六是本人認為應當向組織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在收集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后,對干部的基本情況、輔助信息予以整理記錄歸檔。干部監督機構就有關政策規定給報告人“打招呼、提個醒”。要求干部所在單位的黨組織要加強在黨員領導干部發生即時報告事項時,應當予以正式提醒,杜絕即時報告不及時的情況發生。通過定期通報干部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性信息,便于有關部門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專項整頓和學習教育活動,切實抓好干部隊伍的經常性教育管理工作。
二是與干部考核考察相結合。在干部調整或平時考核考察中,考察組可調閱被考察者的事項信息資料,作為考察時評價干部的依據,將監督關口前移,防止干部“帶病上崗”、“帶病提拔”。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要求將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作為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一項內容,加強對貫徹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的監督檢查,健全干部管理監督長效機制。要求考察對象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作為干部考察的一項重要內容,考察組負責對群眾反映涉及報告事項的有關問題進行核實。考察對象無正當理由不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取消其考察對象資格,并按干部管理權限視情節作出相應處理。
三是與干部任前談話相結合。組織部門、紀檢機關在對新任黨員領導干部進行任職談話、廉政談話及廉政測試時,把個人有關報告事項作為新任領導干部談話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對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學習宣傳,及時提醒新任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防止初始報告不主動的情況發生。對發現的問題,采取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方式予以糾正,形成有力的制約機制,確保各項制度規定落到實處。
四是與匯總分析結果相結合。在對有關事項進行梳理、匯總和分析的基礎上,形成詳實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統計匯總表》,與干部考察對象報告事項、考察評價、廉政鑒定和群眾舉報件查核工作結合起來,相互補充、相互印證,向有關領導同志進行匯報,提供識人用人決策參考。對存在突出問題的,進行談話提醒,正職領導干部由部領導與其談話,其他干部由部門單位黨委(黨組)書記與其談話,對存在問題進行說明,促其自覺整改。
2012年度,全市54名處級領導干部和1000多名科級領導都集中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有116名干部就房屋買賣、子女婚慶從業、出國(境)、車輛買賣、婚姻變化及投資情況作了即時報告,對5名黨員干部報告事項中存在的苗頭性問題進行了提醒。(巢湖市委組織部 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