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發十條禁令
發布時間:2017-10-27 19:25:40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2743
省紀委舉報電話:0551-12388-2
1、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2、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3、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
4、要嚴厲制止鋪張浪費和奢侈享樂,嚴禁借年終總結和春節之際用公款大吃大喝;
5、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
6、嚴禁擅自提高會議用餐、住宿標準和發放會議紀念品;
7、嚴禁以各種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8、嚴禁公車私用;
9、嚴禁領導干部擅自駕駛公車;
10、嚴禁不經批準組織開展檢查評比考核表彰活動。
昨日,省紀委向全省發出了《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加強廉潔自律制止鋪張浪費有關要求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近期有關加強廉潔自律、制止奢侈浪費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切實加強廉潔自律,堅決制止鋪張浪費。
要嚴肅查處違反規定行為,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措施和辦法,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加強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認真組織監督檢查,重點抓好春節前后本通知“十個嚴禁”的落實。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認真受理社會各界和群眾舉報,切實加大查處力度。對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黨員干部,一經查實,一律先停職,再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對貫徹不力、在其職責范圍發生嚴重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并予以通報。(韓賀彬、馬飛)
-延伸閱讀
禁令從“兩節”擴至全年
往年每到元旦、春節期間,省紀委都會發出加強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方面的通知,昨日省紀委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此次《通知》,已經不僅僅是針對“兩節”了,“這是長期禁令,管全年。 ”
記者了解到,相比2011年12月28日省紀檢部門發出的相關通知,《通知》中明確“嚴禁”的項目從八條增加到十條,增加的兩條為“嚴禁擅自提高會議用餐、住宿標準和發放會議紀念品”和“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此外,此次通知中對于“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等行為更是“零容忍”,要求“一經查實,一律先停職”,《通知》中措詞之嚴厲可見一斑。(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