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經濟責任審計“四個注重”服務干部監督
發布時間:2017-10-27 19:25:40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2290
近年來巢湖市審計局一直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貫穿于干部監督管理的全過程,主要體現“四個注重”,整體推進、不斷深化,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充當黨委政府科學決策的“謀士”、維護經濟秩序和財政法紀的“衛士”、反腐倡廉的“勇士”。
一是注重把握經濟責任審計重點。按照兩辦《規定》,對各級各類領導干部都要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既全面覆蓋,又突出重點。一突出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加強對經濟活動復雜、資金資產量大的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領導干部的審計;二突出關鍵崗位,加強對掌握重要經濟決策權、執行權、管理權和監督權等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審計;三突出重點事項和重點資金,加強對管理重點項目、分配及使用重點資金的部門、單位和崗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審計,從履行經濟責任的角度作出客觀、準確和全面的評價,切實提高了經濟責任審計的主動性和效益性。
二是注重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一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制度,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將審計結果作為干部監督、考核、管理的重要依據;二把經濟責任審計成果作為加強對領導干部教育的重點內容。不是為“審”而“審”,而是從中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總結出帶普遍性、規律性的審計意見和建議,運用到干部教育管理中去,增強領導干部責任意識、廉潔從政意識,提高領導干部的領導水平和經濟決策水平;三把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到推進反腐倡廉工作中去,近年來,違法違紀案件特別是經濟領域的案件總體呈上升趨勢。涉及經濟領域的案件,情況復雜,隱蔽性強,發現和揭露的難度大,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能夠主動發現案件線索,為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機關拓寬辦案渠道,促進辦案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是注重健全經濟責任審計體制、機制、制度的創新。審計法要求審計要“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堅持界定責任與推動發展并重、查處問題與促進改革并重、過程跟蹤與事后監督并重,更加積極主動和有效地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推動各部門和單位科學發展。我們努力提高審計分析能力和水平,著力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反映干部經濟責任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注重從管根本、管長遠的角度出發想對策、提建議,提供高層次的審計結果,推動干部管理監督制度不斷完善和創新。著重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制度、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等方面規范,推動建立完善領導干部問責和責任追究制度,使那些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經濟責任甚至濫用職權的領導干部得到及時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