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麓鎮:“黨組織黨員承諾制” 激發村居干部“正能量”
發布時間:2013-03-05 13:59:00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592
為充分激發黃麓鎮村居干部干事創業的活力和動力,黃麓鎮黨委在全鎮9個村居中著力推行村居干部“黨組織黨員承諾制”,以承諾定目標、以承諾強責任、憑業績用干部,有效調動了村居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為美好鄉村建設提供了堅強組織保障。
承諾內容堅持“三大突出”。一是突出經濟發展。重點圍繞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加快村級基礎建設,促進農民增收致富;二是突出民計民生。積極興辦各類基層公益事業,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著力改善民計民生,積極走訪調研,進一步融洽黨群干群關系;三是突出民主政治。加強村級班子和黨員隊伍建設,積極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堅持“三會一課”,充分發揮好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和黨員隊伍的先鋒模范作用。
承諾程序緊扣“三個環節”。一是調研提諾。通過召開座談會、實地走訪、設置意見箱,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廣泛征求黨員群眾意見,結合村(居)實際,集體研究后擬定初步黨組織承諾事項;二是組織審諾。由鄉鎮黨委對所屬村(居)的黨員承諾事項逐一審核把關,進行科學的指導、修改與完善;三是公開示諾。對審定后的承諾事項,通過公開欄、宣傳欄、網絡、會議等方式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黨員群眾監督。
履諾評議體現“三個層次”。一是群眾評,體現民意。定期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和黨員代表大會,并結合年終“一述四定”工作,對村級黨組織和村干部的履諾情況進行民主評議評議。二是黨員評,體現表率。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大會,由村內全體黨員對黨員模范表率作用發揮情況進行評議,根據履諾情況進行季度通報。三是組織評,體系業績。定期召開由鎮黨委班子、包村干部、鎮二級機構負責人、各級黨代表參加的評議會議,由村書記、村主任向組織述職,內容包含“四議兩公開”、為群全程代理、承諾目標兌現情況等多項內容,評議結果由鎮(街)黨委進行匯總,并在各村的黨務公開欄中進行公示。
結果運用彰顯“三個掛鉤”。一是將評議結果與村干部經濟待遇“掛鉤”,根據村級黨組織所處的檔位確定村干部年度績效工資平均水平。二是將評議結果與村干部選拔任用“掛鉤”。對于工作實績特別明顯的村級干部選拔任用上予以優先考慮,對評議結果不稱職的村干部經鎮黨委會研究,予以警告、處分直至除名;三是將評議結果與評先推優相掛鉤。確保先進村(居)黨組織書記在評先推優中占有一定比例;對考核成績排在后三位的村(居),當年度不得參加“先進基層黨組織”推薦評選、對黨建工作責任人由鎮黨委進行誡勉談話。(黃麓鎮伍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