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建設工作的意見
發布時間:2017-10-26 11:56:55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6183
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建設工作的意見
各鄉鎮、街道黨(工)委,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部門:
近年來,我市大力拓展《巢湖先鋒網》、《巢湖農網》、《巢湖氣象網》信息平臺在服務基層等方面的功能,充分整合巢湖先鋒在線工作站和巢湖農網信息服務站資源,在所有鄉鎮及部分行政村建立綜合信息服務站,開展“農村綜合信息服務、農業氣象服務、農村氣象災害防御和政策性農業保險氣象服務”四位一體的新型氣象為農服務,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為更好地服務于美好鄉村建設,根據合肥市委組織部、合肥市氣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建設的通知》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 高度重視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建設工作
黨的十八大要求“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提高氣象、地質、地震災害防御能力”;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加快推進農村氣象信息服務和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體系與能力建設,提高農業氣象服務和農村氣象災害防御水平”。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是農村氣象信息服務的重要載體,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抓好城鄉信息服務站建設和防災減災氣象服務,進一步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增強城鄉社區服務功能,促進民生改善。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心聚力、促進和諧的作用。
二、全力推進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建設工作
市里成立市綜合信息服務站建設領導小組,市委組織部、市氣象局牽頭,市政府辦、農委、科技局、經信委、財政局、水務局、民政局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并設立辦公室。制定信息站建設年度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各項工作。
各鄉鎮、街道綜合信息服務站要掛牌成立氣象災害防御管理所。根據上級要求,經研究確定壩鎮石塘村、柘皋鎮峏山村、蘇灣鎮寨山村、黃麓鎮臨湖社區、臥牛山街道健康西路社區和亞父街道崗嶺社區為村級(城市社區)氣象綜合信息服務站建設試點,待條件成熟后,在全市各村(社區)逐步推開。以鄉、鎮、街道、村先鋒在線工作站為依托,綜合信息服務站建設按照“五個一”標準(一名信息員、一間辦公室、一條專線、一臺計算機、一部電子預警顯示屏)和“六個有”要求(有工作職責、有工作界面、有應用系統、有網站支持、有服務內容、有服務規范)全力推進到位。
三、強化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職責
各信息服務站在完成先鋒在線工作站任務的同時,承擔重大氣象災害預警傳播、農村綜合經濟信息服務、農業氣象信息服務、氣象災情收集、氣象科普和防災減災宣傳以及鄉鎮人工增雨作業裝備管理等職責。信息員隊伍要相對穩定,如果人員發生變動,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時向市委組織部和氣象局上報變動信息。
四、完善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培訓和考核機制
鄉鎮、街道綜合信息服務站工作將列入年終政府工作和基層黨的建設考核內容;市氣象部門組織對氣象信息員的知識培訓,提升綜合氣象災害防御能力;鄉、村及社區要將氣象信息員的日常工作列入黨建宣傳工作職責進行考核,作為年終推優依據之一。每年底由市組織部門、氣象等部門共同對綜合信息服務站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成績突出的信息站和信息員予以表彰。
中共巢湖市委組織部 巢湖市氣象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巢湖市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建設領導小組
依據合肥市委組織部、市氣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建設的通知》(合氣發〔2013〕3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成立巢湖市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建設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李玉寶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副組長:靳青春 (市氣象局局長)
成 員:市政府辦、市農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分管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氣象局,張曉明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2:
合肥市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管理辦法(試行)
為認真貫徹十八大精神,落實2013年1號文件《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要求,推動合肥市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建設縱深發展,促進經濟科學、健康、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各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在市、縣組織部、氣象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各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站長由各鄉鎮(社區)、行政村分管領導擔任,信息員在站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信息站工作考核辦法
對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工作按年度考核,實行100分制。
1.信息站工作得到當地縣級黨委、政府表揚或獎勵,得10分,鎮級黨委、政府表揚或獎勵,得5分,以文件為準。
2.信息站組織、參加氣象科普宣傳并上傳活動圖片及材料,年度內2次得10分,年度內1次得5分,否則不得分。
3.日常工作資料存檔,包括文字、圖片等材料完整得10分,部分丟失得4分,沒有資料得0分。
4.信息站考核總分的70%來自于信息員的日常工作。即信息站日常工作得分=信息員月平均得分*70%。
5.信息站工作為每年12月底前考核完成。
三、信息員工作考核辦法
對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信息員工作按月度考核,實行100分制。
1.每天定時登錄“安徽鄉鎮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并填寫“工作日志”且內容完整,得30分;每少一天扣1分,直至不得分。
2.接收災害天氣預警信息并及時向地方領導及群眾通報,得20分;災害結束之前通報得10分;否則不得分。
3.轄區出現災害性天氣,災情發生后2小時內初報災情,24小時內上報災情(需經證實或核實)得10分;24小時后、48小時內上報得5分;超過48小時仍未上報不得分,月度內連續出現多次災害性天氣,以平均分為月度得分。
4.每月上傳“工作動態”10條以上得15分,4-9條得10分, 3條以內得5分,未上傳不得分。
5.正常工作日期間24小時內收閱并處理通知、郵箱得20分,48小時收閱、處理得10分,否則不得分,工作日平均得分為月度得分。
6.日常工作資料存檔,包括文字、圖片等材料完整,得5分,否則不得分。
7.每月考核最高分為100分,最低為0分。每月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