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父街道對村級招待實行“約法三章”
發(fā)布時間:2017-10-27 19:29:55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1805
針對過去村(居)招待費較大的問題,亞父街道今年起,將對村(居)招待實行“約法三章”。
一是嚴禁街道機關工作人員在村(居)就餐。機關工作人員到村(居)指導或協(xié)助工作,一律回街道食堂憑餐劵就餐。
二是嚴禁購買煙酒。村(居)購買的煙酒支出一律不予報銷,對變通轉移報銷的,一經發(fā)現,將追究村(居)主要負責人和經辦人責任。
三是實行就餐實名登記。村(居)因突擊性任務或特殊情況確需招待的,只能安排工作餐,并要詳細說明就餐理由。同時,對就餐人員實行實名登記。村(居)每季度對招待費逐筆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四是實行約談制度。街道每季度對村(居)招待費進行一次統(tǒng)計,對數額較大的村(居),街道主要負責人將約談該村(居)的主要負責人,并責令其說明原因。(亞父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