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嚴于法”震懾中共干部如實匯報個人事項
發布時間:2017-10-27 19:25:40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3526
時值歲末,中共的中層以上干部們要完成一項“必須完成的任務”——向黨組織如實匯報包括婚姻狀況、收入所得等個人有關事項。
按照規定,中共領導干部們必須在1月31日前集中報告上一年度個人有關事項。
201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需要如實匯報的個人事項包括婚姻狀況、出國(境)、收入、配偶及子女從業、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投資、股票、基金、房產等十多個方面。
今年,不少領導干部填報完個人事項后感到“報告范圍更廣、報告內容更細,填報要求更嚴”。
“房產面積少報1個平方米要寫情況匯報”“房產地址要具體填寫到門牌號,面積、交易價格要求填寫具體數字”“投資注冊企業狀態為‘吊銷未注銷’的也需要填報”……不斷出臺的新規讓干部們感到頭上的“緊箍咒”越來越緊。
中共中央黨校副教授吳輝表示,作為一項反腐倡廉的預防性制度,看上去嚴得“幾近苛刻”的黨員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并非小題大做,而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重要且具有操作性的舉措,它的“升級”和“細化”反映了中共反腐態度的堅決和措施的與時俱進。
作為中國唯一的執政黨,中共一直把“黨紀”置于比“國法”更嚴格的地位。近年來,不少落馬的中共高官最初都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能否如實填報個人事項不僅是考察黨員干部能否“嚴明黨紀”的表現,而且藉此也成為中共提拔任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中共要求,“凡提必核”“只要瞞報漏報就取消提拔資格”。
從去年開始,中央要求加大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抽查核實力度,規定凡是擬提拔為副處級以上干部人選、后備干部人選以及轉任重要崗位人選等,都要進行重點抽查核實。
據悉,北京、山西、貴州、海南等地已開始在地區部分或全部范圍內將正科級納入領導干部個人事項申報范圍。
這讓不少人感嘆中共對黨員干部要求之嚴。但更多黨員干部認為,沒有問題的官員就不會怕,通過申報,財產反而能夠得到法律保護。
去年,全國因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問題被取消提拔資格的副處級以上干部有3900多人。受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降職等處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實發現問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160人。通過開展抽查核實,促進領導干部增強了規矩意識。
“這些數據折射出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只要嚴格執行,的確可以發現問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說。
事實上,早在1995年,中共中央就出臺了《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收入申報的規定》等相關文件。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并開展抽查核實工作,使推行報告制度成為深化黨建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
任建明說,黨員領導干部申報制度、民主生活會、批評自我批評等,都是黨的優良傳統,“把我們的老傳統、老手段堅決地貫徹使用起來,特別是在最基層用起來,非常有用和必要。”
不久前,中組部明確了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干部監督機構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通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信息管理系統,將個人事項信息準確、完整錄入數據庫,逐項進行校對,確保錄入信息與領導干部填報情況一致。
吳輝表示,從趨勢上看,從嚴申報是為未來官員個人財產公示創造條件,為未來實現官員的財產信息與公安、稅務、國土、房產管理等部門的信息聯網提供很好的基礎。(稿源:新華社)
上一條:壩鎮立足“四方面”強化干部監督
下一條:領導干部必修課|如何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