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黨建引領 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閆曉輝【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網絡培訓班】
發布時間:2020-04-30 16:55:50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8646
巢湖市共有黨的基層組織1833個,其中,村(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590個,占比32%。近年來,各級黨組織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瞄準“全國有影響、全省走前列、合肥當一流”的目標,圍繞中心、聚焦主業、壓實責任,在農村深入實施抓黨建促脫貧攻堅工程,不斷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力。
一、聚焦提升組織力,筑牢組織基礎。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強化政治功能,大力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為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扎實推進基層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大力實施黨支部提升行動,每年按照村5%的比例倒排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實現全市基層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達標率99.8%,具體做法受到省委組織部的肯定,在全省座談會上作典型發言。按照“五有一好”(硬件有檔次、軟件有特色、載體有創新、書記有能力、干部有形象,黨建氛圍好)的標準,分兩批打造55個基層黨建示范典型,逐步形成“環巢湖黨建明珠長廊”,先后32次接待中組部、省委組織部及省內外領導的調研指導。
二、聚焦提升戰斗力,配強鐵軍隊伍。以市委文件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村干部隊伍建設的“十八條”意見》,明確到2020年實現三個“1/3”目標,努力打造一支鄉村鐵軍隊伍,為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以村和社區“兩委”換屆為契機,選優配強村級“兩委”班子,目前已實現了每個村至少有1名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員、1名優秀退役士兵、1名致富能人或鄉賢人士,此做法被省委組織部《組工信息》刊載。出臺《關于推行村黨組織書記專職化管理的實施辦法》,實行村黨組織書記縣級備案管理制度,建立統一規范的人事檔案。凡涉及到村黨組織書記調整的,須經市委組織部研究決定,統一審批,履行任免程序。堅持“凡進必考”,出臺《巢湖市村固補干部補充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參照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程序,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及錄用等程序,公開選聘村固補干部。先后分三批面向社會公開招錄79名優秀退役士兵、60名全日制本科大學畢業生到村工作。大力開展村干部學歷提升工程,先后推薦260余名村干部參加安農大成人教育,全市2/3村干部達到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聚焦提升內生力,強化責任落實。把決戰決勝脫貧攻堅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重要實踐載體,持續強化責任和壓力傳導,不斷激發鎮村干部主動作為的動力。加大鄉村黨組織書記遍訪貧困戶工作推進力度,6次下發關于《五級書記遍訪貧困對象情況的通報》,鎮街黨(工)委書記遍訪進度由2019年3月份9.52%提高到70.97%,村級黨組織書記遍訪進度由58.7%提高到97.71%。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選派幫扶干部管理辦法》,結合實際,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選派幫扶干部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規范駐村幫扶干部管理。要求駐村扶貧工作隊長、隊員工作日吃住在村(縣處級幫扶干部每周至少駐村一次),參與村干部日常簽到考勤,規范記錄工作日志、工作日紀實,嚴格落實雙月工作匯報等制度。建立督查工作臺賬,定期開展駐村扶貧工作調度和督查,通過電話查崗、實地走訪、手機定位、夜間隨訪等形式,力促選派幫扶干部履職盡責、發揮作用。圍繞“一抓雙促”,研究出臺《關于進一步壓實脫貧攻堅幫扶責任人、選派幫扶干部(駐村工作隊隊長)工作責任的通知》,建立“一看二查三訪”工作督查機制,每月定期對選派幫扶干部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并納入年度考核重要內容,進一步壓實選派干部“第一書記”和“扶貧隊長”在脫貧攻堅中的雙重職責。針對履職不到位的,約談幫扶聯系人10余人次。自2014以來,獲得市縣表彰的選派幫扶干部16人,提拔使用9人,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宣傳的先進典型12人。
四、聚焦提升保障力,加大基層投入。牢固樹立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推動人往基層走、錢往基層投、政策往基層傾斜,為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提供有力的基礎保障。出臺《關于加強村級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建立村級后備干部信息庫,按照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的標準,每個村配備2名后備干部,按照村一般固補干部標準兌現報酬,解決了村級組織“后繼乏人”的問題。出臺《關于加強村民小組長隊伍建設的意見》,每年列入財政預算590萬元,按照人均10元標準,為全市2637個村民組長發放誤工補貼,提倡黨小組長兼任村民組長,讓黨的工作覆蓋到村民小組。市財政每年列支4500多萬元,用于農村基層黨建保障工程。按照新錄用鄉鎮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水平核定村固補干部報酬,并辦理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和失業保險;村級組織基本運轉經費標準由“579”調整至“7911”;按照“345”標準為145個村級黨組織落實活動經費。從2019年到2020年,每年扶持20個左右村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按照每個扶持村50萬元標準撥付扶持資金,全市村級集體經濟年收益50萬元以上的村增加15個,100萬元以上的村增加3個。